08-04-18 09:0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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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癌的诊断程序
当怀疑肝癌的可能时
,
可参照下述程序作出诊断
:
1. 首先应作甲胎蛋白 (AFP) 检查。如 AFP >400 μ g/L, 并能排除妊娠、活动性病、生殖腺胚胎性肿瘤等疾病 ,B 超发现肝脏实质性占位病变 , 即可诊断为肝癌。如 B 超未见到占位病灶 , 则应考虑作 CT 或 MRI 检查 , 一旦有明确的实质性占位即可作出诊断。
2. AFP<400
μ
g/L
而又
_
4. 由于我国肝癌患者中约 30% 为 AFP 阴性 , 因此即使 AFP <20 μ g/L, 如有肝癌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, 仍不能轻易排除肝癌。此时应依照第一项的次序作 B 超、 CT 、 MRI 及肝动脉造影等检查 , 同时检查血清酶学。如发现典型的肝癌影像学表现且碱性磷酸酶 (AKP) 、γ - 谷氨酸转肤酶 ( γ -GT) 异常升高 , 也可诊断为肝癌。如仅有血清酶学异常 而无明确的占位病变 , 则应定期随访。如影像学检查有占位性病灶 , 可在 B 超或 CT 导 引下行肝穿刺活检 , 以取得病理学诊断。 3. 如 AFP<200 μ g/L 而又二 20 μ g/L 时 , 应作 AFP 异质体分析和 ( 或 ) 相关的血清酶学检查 ( 如 : γ谷胺西先转肽酶及其同工酶、醒缩酶同工酶 A 、岩藻糖苷酶、抗胰蛋白酶、碱性磷酸酶同工酶 I 、 5- 核苷磷酸二酶酶同工酶 V 、丙酮酸激酶同工酶、胎盘型谷胱苷肽 s- 转移酶等 ), 其他标记如异常的凝血酶、铁蛋白与酸性铁蛋白等 , 亦有助于诊断 , 如为阳性 , 则肝癌可能性较大 , 应继续随访 , 并作影像学检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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