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-05-10 15:3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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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癌化疗
肺癌化疗的多年临床证据告诉我们,即使早期病人,手术后往往也要复发,因此,在手术前后,采用化疗还能杀灭微小转移瘤,进一步提高生存率。肺癌是我国常见恶性肿瘤。早期缺乏症状,多数病人在就诊时已属晚期,失去手术治疗的机会,只能采用化疗。 一般认为,化疗可使 40 %~ 60 %的病人肿瘤缩小, 80 %~ 90 %的病人肿瘤生长得到控制,并缓解肺癌引起的多种症状。由于化疗药物作用缺乏选择性,化疗药对机体正常组织亦有一定的损伤,因此,在制订化疗方案时,需选择可能获益的患者进行治疗。一般来说,患者的功能状态是最重要的参考指标。生活不能自理、白天卧床时间超过 50 %、伴有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病人,往往不能从化疗中获得益处,多不主张进行化疗。 非小细胞肺癌(包括肺腺癌、鳞癌和大细胞未分化癌等)的化疗主要采用两药联合方案,其疗效和生存期明显优于单药化疗,不低于 3 药联合化疗,但不良反应较 3 药方案明显下降,因此化疗药物种类不是越多越好。一般每 3 ~ 4 周重复一次化疗;做完两个疗程后,评价疗效。若肿瘤生长得到控制,应继续化疗两个疗程。相反,当肿瘤生长继续时,应更换化疗方案(即二线方案)。可采用多西紫杉醇单药化疗。常用一线方案为铂类制剂联合长春瑞滨(药费在 3500 元左右)、吉西他滨(药费在 10000 元左右)、紫杉醇或多西紫杉醇(药费在 14000 元)。这些方案在疗效和生存期方面无明显差异,差异主要在不良反应上。如长春瑞滨 / 顺铂方案主要表现为末梢神经炎和白细胞减少;吉西他滨 / 顺铂为血小板减少;紫杉醇或多西紫杉醇 / 顺铂为神经毒性、脱发、白细胞减少和关节及肌肉酸痛。 小细胞肺癌标准化疗方案为 VP - 16 联合顺铂(药费 1500 元)和环磷酰胺 / 阿霉素 / 顺铂(药费 1000 元),每 3 周化疗 1 次。对治疗无效的患者可选用二线方案,即依立替康、托泊替康等。使用这类药物尤其需要注意不良反应腹泻。 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疗程一般定为 3 ~ 4 次,小细胞肺癌为 6 ~ 8 次。化疗疗程不是越多越好,随意增加化疗疗程数并不能进一步缩小肿瘤,也不能延长病人生存时间,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,降低生活质量。一线化疗结束后,应每 4 ~ 6 周门诊随访 1 次,一旦发现肿瘤增大,需要再进行化疗。 化疗的不良反应一直是病人及家属所顾虑的。随着医药水平的发展,大部分化疗的不良反应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。如 5 -羟色胺 3 受体拮抗剂可预防胃肠道恶心与呕吐的反应;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可促进白细胞生成,常用于化疗后白细胞减少症的防治;营养支持治疗可以提高病人对化疗的耐受性等。 此外,上述联合方案均可能引起恶心、呕吐、口腔黏膜溃疡、便秘、腹胀、无力、疲乏等,并可损伤心、肝、肾等脏器功能。因顺铂的肾脏毒性比较明显,用药时需要配合适量的水化。因此,对于肾功能不全、心功能不全及高龄病人应慎用,可用卡铂进行替代。使用卡铂时不需水化,肾毒性和胃肠道反应可降低,但骨髓毒性有所增加。需要注意的是,各种药物的毒副反应都是因人而异的,在临床选择时,亦应考虑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,以确定最佳治疗方案。一旦确定了化疗方案,且证实对患者有效,则不应轻易更改方案,以免诱导肿瘤对化疗的耐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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