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-04-29 10:2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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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癌放疗 肝癌放射治疗的疗效与放射剂量有关 , 应尽可能给予较高剂量。关于放射的总剂量 , 以 患者肝功能不出现严重损害为限。根据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经验 , 放射治疗后 1 年生存率 , 在放射剂量 <9Gy 组是 18.75%;10-14Gy 组是 41.18%;15 -19Gy 组是 42.86%; >20Gy 组是 70.39%;>35Gy 组达 100%. 放射剂量给予的速率不能太快 , 应在疗程中点休息 1-2 周。 一般认为 , 放射野只包括局部的肿瘤 , 不包括肝脏淋巴引流区。对巨块型肝癌 , 只作局部放疗 ; 对巨块型伴有肝内播散者 , 先作全肝照射 , 若缩小明显 , 再使用局部肿块照射 ; 对弥漫型的病灶 , 一开始就应采用全肝照射 ; 对因肝门区受肿瘤压迫而引起黄疸者 , 应先行照射肝门区 , 采用体部 x- 刀或刀大剂量、少分次照射效果较优。 近年 , 由于外放射治疗设备的飞速发展 , 加速器的应用己较普遍 , 但 Co 仍为常用设备。国外亦有用质子治疗肝癌的报道。随着设备的更新 , 深部剂量的提高 , 放疗对肝癌的疗效 , 也不断地提高。 此外 , 在放射治疗期间 , 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的 AFP 、肝功能以及全身情况的变化。 AFP 下降、肿瘤缩小或全身情况有改善者 , 疗效较好 ; 反之则疗效较差。因此 , 对治疗期间患者全身情况恶化、肿瘤增大、 AFP 上升者 , 不应勉强完成放疗疗程 , 应适时中止放射治疗 , 并改用其余疗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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